公务车交通违法
同比下降近五成
本报讯(记者 陈思 通讯员 邢红军)记者从市政府昨日召开的交通治理年第三次联席工作会上获悉,今年6月份,交警部门共处罚、抄报公务车交通违法行为2907起,与去年6月份处罚、抄报公务车交通违法行为5590起相比,下降了48%。
惠济区花园口街道办事处、二七区齐礼阎乡政府(现嵩山路街道办事处)、市工商局二七分局、市工商局金水分局、市交通局交运集团等5家单位交通违法比率超过300%或公车违法次数累计在31辆次以上的单位,市文明办给予黄牌警告。中原区须水镇政府、二七区市政管理执法局、市工商局中原分局、市工商局管城分局、惠济区老鸦陈街道办事处等5家单位交通违法比率超过200%或公车违章次数累计在21辆次以上的单位,被通报批评。
市交通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6月份共提取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三种车型交通违法信息6487起,出租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数共计3695起,约占交通违法总数的57%,其中市晨曦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交通违法行为数107起,排名第一。会上,市交通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对该公司进行了通报批评。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治理公交车、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各单位内部开展一次对非法安装的警灯、警报器的集中清理清查,限期在7月10日前自行拆除完毕。对逾期仍未自行拆除、在道路上乱鸣警报器的,将强制拆除、收缴,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的,予以通报。
市文明办将继续对公务用车及公务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文明单位的创建考核中,与所在单位和个人精神文明创先评优和文明奖发放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