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思 实习生 赵毅)昨日起,全省开始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打击锋芒直指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为首分子和“保护伞”;组织、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娱乐服务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嫖宿幼女的犯罪分子。省综治委、省公安厅昨日召开会议专门部署。
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将与检察院、法院配合,对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的组织者、策划者、为首分子及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以及对嫖宿幼女的,要严格依照刑法移送起诉。对有强奸、非法拘禁、伤害等犯罪行为的,要固定证据,商请检法机关予以数罪并罚,依法从重惩处。对充当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保护伞”的党政干部、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要一律通报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