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都要按比例
安排残疾人就业
本报讯(记者 李娜)用人单位有1000人,至少要安排16名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要免费或者优惠……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稿中,有义务承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进一步扩大,在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基础上,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各类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也从1.5%提升至1.6%。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按1人安排。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每年度应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修订稿首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1日前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传真0371-65906384,电子邮件发送至xzfg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