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安群英)未取得相关许可证,就在经适房用地上违法建设大户型住宅,河南天荣置业有限公司被责令限期改正。
经查,河南天荣置业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和2006年9月分别取得了3万平方米和9.9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并于2005年1月和2008年3月分两批取得了位于中原区须水镇西岗村的157.5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该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经济适用房用地上,占地36.098亩,违法建设14栋124套大户型住宅,其中:138.87~145.14平方米住房32套;230.91~292.2平方米住房58套;336.04~499.03平方米住房32套;502.36平方米住房2套,总建筑面积32037.16平方米。
根据调查结果,针对河南天荣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建设事实,市房管局报请市政府,依法取消天荣公司“西湖秋韵”小区一期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市规划局责令其停工、依法依规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5%~10%的罚款;市建委对该项目一期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土地进行处理;市监察局对有关部门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同时监督相关部门对此事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