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高考招生尚未结束,部分学校已经开始为明年的招生备战了。记者13日从北京大学获悉,目前该校正在酝酿2010年的自主招生政策,将在部分地区启用“校长推荐制”,四川已纳入试点讨论的省份。(《成都商报》7月13日)
校长推荐制度,在国外并不新鲜。譬如在美国,学生申请大学就必须提供两封推荐信,推荐人的身份、地位、声誉对学生能否被名校录取有较大影响。而在国内,近年来也有高校开始对“校长推荐制度”进行试水,从大的方向来看,这是一种教育进步,是教育管理者主动为之的教育探索,可以对现行单一考试考评机制构成有力的补充。
但在我看来,在当前的教育体制环境大背景下盲目推行“校长推荐制度”,不仅缺乏可控性和可操作性,还容易导致教育不公正。或者说,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将“北大的信誉”与“校长的品格”简单挂钩,具有太大的制度风险。
首先,大学施行“校长推荐”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吸纳优秀学生,给予综合素质高的考生一个“个性发展”的机会——可须知,推荐谁?推荐标准是什么?怎么推荐?谁来监督?能不能做到公开透明?一旦这样的“机会”由作为教育管理权力个体的校长所掌握,出现暗箱操作和幕后交易的可能性就大得多。而事实上,在当前的社会语境下,“校长推荐”能否排除所有“人为因素”的干扰而全力保证公正与公平,实在是令人担忧。缺乏相应完善的监督和公共监督体系,以及一定水准的教育诚信环境,“校长推荐”很容易异化为新的教育作弊通道。
其次,某种意义上说,当下功利的教育考评机制也为“校长推荐”埋下了舞弊造假的伏笔。就像报道中川内一重点高校的招生负责人所言:“如果全凭学校推荐,学校为了升学率,一般不会把最优秀的考生推荐成自主招生考生,而会用他们来冲刺高考状元。这对高校是不利的。”在“学校的利益”面前,“北大的信誉”可谓是一文钱不值,“校长推荐”的选择不言而喻。
高校自主招生,是高考制度改革的形式之一。改革的目的,是要打破“一考定终身”的评价体制怪圈,消弭体制落后所带来的不公,但不能由此造就新的不公,这必然是改革所要遵循的一个基本前提——换言之,改革的指向应是淡化教育权力对于教育的大包大揽,最大限度地剔除教育运作中的“人的因素”,强化制度可控管理的力量,把“北大的信誉”、将教育公平的保障寄希望于权力个体的道德自律,这种改革思路本身就值得商榷。 陈一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