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杜湘东)日前,国务院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工作专项检查组莅临登封市检查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详细了解了相关数据后,检查组对登封市贯彻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节能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检查组同时要求登封市在下一步工作中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表率作用,加强公共机构用能管理;继续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国情,增强节能意识,增强能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挥公共机构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将公共机构的水、电、油、气和车辆用油、维修费用等耗费,每季度面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公示后的“跟进”机制,加强对公示数据的分析和通报,异常能耗的反馈和处理等工作,使公示起到应有的监督效果。对公共机构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及时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要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