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应急机制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必须两小时内上报
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了《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我省将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预案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要在两小时内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所在地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我省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省政府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两小时内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所在地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等。接到报告的卫生部门应当尽快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根据不同的级别,果断采取相应措施。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我省将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分四级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