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未编旅游
规划不得开发
管理办法昨起实施
本报讯(记者 成燕)旅游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必须编制相应的旅游规划。未编制旅游规划的旅游区(点),不得进行旅游开发。《河南省旅游规划管理办法》昨日起开始实施。
据了解,《办法》中所指旅游发展规划包括近期发展规划(3~5年)、中期发展规划(5~10年)和远期发展规划(10~20年)。旅游区规划是指为了保护、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旅游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各项旅游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按照规定,旅游规划编制应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化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专业规划相协调,并纳入当地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省、市级旅游部门分别负责全省及地方旅游规划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