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肇事11人死伤
中原区执法局
法制科科长被捕
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实习生 陆颖)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科长傅赪酒后驾车肇事致死伤11人。记者昨日从中原区检察院获悉,傅赪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逮捕。
傅赪是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科长,2007年4月被借调到中原区信息数字化综合指挥中心工作。7月16日20时30分左右,傅赪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醉酒后驾驶一辆白色“长安之星”面包车,在秦岭路与颍河路交叉路口与骑电动车的刘某相撞,致使刘某与其外甥女孟某受伤,傅赪驾车逃逸至秦岭路与岗坡路交叉口,又将行人刘某撞倒,后继续逃逸。逃至秦岭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南100米时,先将行人王某撞倒,接着与一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使车上邵某、翟某夫妇二人受伤。随后,傅赪驾驶该肇事车辆,又撞向秦岭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的人行道,将正在此处施工的高某父子二人、张某、王某、葛某撞伤。案发后,傅赪投案自首。
被傅赪撞伤的11人中,3人抢救无效死亡,3人伤势较轻,经治疗后出院,5人伤势较重仍在医院治疗,其中1人尚处于昏迷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