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普通高中
严禁办复读班
本报讯(记者 刘国润)省教育厅昨日下发紧急通知,坚决禁止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
去年7月,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强调“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一年来,虽然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问题有所缓解,但一些地方有加剧的趋势。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挤占了普通高中学位,使部分初中学生丧失高中入学机会,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平,影响了普通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
省教育厅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要起带头作用,模范执行规定。8月20日前,由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自查自纠;8月底之前由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督察。对本辖区内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的,要立即责令停办,正在组织招生的,必须立即停止招生。省教育厅将于9月上、中旬对各地贯彻落实“禁止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这一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9月1日之后仍有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的,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