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地税开展
税收专项清查
本报讯(通讯员 张振卿)为加强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税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两行业”税收秩序,从8月1日开始,登封市地税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税收专项清查,2004年以来所有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均在本次清查范围之列。
该局专门成立了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清查共分宣传自查、自查补报和集中清查三个阶段,专项清查时间截至于9月10日。制定了严格的目标考核办法,要求纳税人自查面要达到100%,各税务所对辖区范围内建筑、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清查面要达到100%。
为确保清查工作扎实开展,该局专门派出人员到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大项目办等单位对近五年来的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摸底,澄清税源底子。同时,要求各相关纳税人要严格按照政策进行认真自查,凡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自查补报的税款只加收滞纳金,不予罚款。对清查小组查出的税款,对纳税人按偷税论处,按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据悉,地税局在集中清查阶段将抽调30名业务骨干组成三个清查小组,对各纳税人自查情况进行清查。同时,将选择一些自查不认真、申报项目不全的纳税人作为清查重点进行排查。集中清查面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