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通用汉字表征意见
“淼”等异体字解禁启用
繁体字原则上不再恢复使用
据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历时8年组织研制的《通用规范汉字表》自8月12日至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将登载在《中国教育报》和中国语言文字网上。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