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晔 文/图)为招徕顾客,京广南路一家饭店在门口用笼子装了只梅花鹿。“饭店宰杀经营野生动物?”昨日下午,市民陈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
在饭店门口,记者看到几个铁笼子并排摆开,里边装有野鸡、野鸭之类的禽类。其中最大的一个笼子里,则装有一只梅花鹿。看到记者给梅花鹿拍照,饭店老板赶忙出来解释,梅花鹿进价5000多元,不是为了宰杀,而是为了吸引顾客,现在《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还在办理中,饭店老板拿出一份市林业部门出具的证明。
下午15时左右,森林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场,查看了铁笼里的动物后告诉记者,这里出售的野鸡和野鸭都是野生的,梅花鹿不是野生的。饭店经营野味必须有《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饭店有了林业部门出具的“证明”也不能经营野味,否则,就属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