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80%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并确保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计划的意见》中获悉,2009年9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将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专项督察。
哪些大学生还没有就业,这些信息库要及时掌握。按照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对离校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建立动态管理信息库,积极开展针对性强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掌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建立台账,并且实行专人联系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做好跟踪服务和就业政策落实工作。
如果毕业生仍未找到工作,可以先去见习,按照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政策,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对财政困难地区应由当地政府负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可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
对于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残疾人等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将如何进行就业援助?各地要建立本地生源困难毕业生信息库,为困难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帮扶,通过优先推荐就业和见习岗位、帮助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力争使所有困难毕业生在2009年年底前实现就业。对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当地民政等部门要及时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