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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企职工眼里的“职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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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企职工眼里的“职代会”

在8月17日晚上的央视《新闻1+1》节目中,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说过这样一段话:“……职工代表大会能发挥作用吗?……相关规定里说了,职工代表大会应该只有最多不超过五分之一是管理层的人员参与,五分之四都应该是一线的职工,但是现在很多的企业里,这个比例被大范围地突破了,变成了相当的管理人员占的比例很多……(央视网8月18日)

作为一个国企职工,笔者所在的企业也正在改制进行中,也面临着与“林钢事件”类似的劳资纠纷。无论是《公司法》,还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及《工会法》,这些法律都赋予了职工代表大会很多权利——也就是赋予了广大职工很多权利。可现实如何呢?这些参与权、监督权,多停留在纸面上。职代会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功能,而这正是导致纠纷和冲突的根本。

正如白岩松所言,按照相关规定,职代会的职工代表中管理层应站少数,而大多数应该是来自一线的职工,唯有这样才能保证职工的话语权。可实际的操作中,最起码在笔者身边和所了解到的国企中,百分百的中高层管理干部都是职工代表,占了大多数,只有少量普通职工才能成为职工代表。笔者眼里的职代会就是国企中高层领导干部会议的“扩大版”,而开职代会多沦为举举手吃吃饭领领纪念品的形式主义。职工代表是代表福利和级别待遇的身份符号,而非权利代表——在这种背景下,职工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又如何实现权利对权力的监督?

不合理的调资方案也好,不合理的改制方案也好,就这样公开得到职代会通过,最终成为在企业内部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文件。职工权利被漠视甚至被侵占具有了合法性和合理性,该是一种怎样的权利悲哀?举例来说,很多国企的收入分配方案为什么存在严重不公?近几年,企业参照公务员加薪的比例,根据企业效益来自主上浮工资。然而,企业管理者设计制定的调资方案带有极大的“利己性”——企业利润向企业高管、中层管理人员严重倾斜,这样的调资方案自然很快得到“职代会”的通过。换言之,当一半以上的企业利润流向了企业中上层,剩下的平均到每一个职工身上就寥寥无几了。

职工代表不“职工”,职代会沦为被操控的工具,打着“企业调资和大的投资经营决策等事项必须经职代会审议表决”的旗号,将一切不合理化为合理。而真正的职工话语权和监督权,却成为镜中花。即便是出现职工上访,企业也有充足的“合法依据”——职代会通过的规章制度和改革方案嘛。

由是观之,必须要进一步推动工会组织的独立性,必须要在国企范围内构建起不受制于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工会维权体系,职代会才能真正回归其应有的维权本位,而不是企业管理层的下属机构或者附庸品。 鱼烟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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