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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票报复性反弹 一年禁涨成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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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票报复性反弹 一年禁涨成笑柄

离国庆黄金周还有一个多月,各风景点的门票价格就急吼吼地涨起来了——因为去年有发改委等八部门“一年内只能降不能涨”的禁涨通知,所以去年未听到涨价声。今年禁涨令一到期,涨价就不可抑制地集中爆发。

这样的集中涨价和报复性反弹,是对有关部门“一年禁涨令”的公然嘲弄,也是对舆论和公众的无情嘲讽:再牛的禁令,约束力也只有一年。

回顾一下去年4月底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八部门出台“一年内只准降不准升”的禁涨初衷,可不是单纯为了一年禁涨,而是有更重要的任务和改革设想,那就是“对全国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进行清理整顿”,这从《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的名称可以看出来——这个禁令的背景是,当时的景点管理和定价相当混乱,地方政府将景区当做财政的提款机,毫无节制地想涨就涨。设置一年的禁涨期,是为了冻结景点的价格,从而为整顿和规范门票价格创造空间,为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的定价行为留足时间。

所以,一年的禁涨期,主要为了整顿市场、清理违法、整顿秩序并最终完善制度,从而在根本上遏制住景点想涨就涨、勒索游客的歪风,在制度上驯服景点的乱涨价行为。

可是,有关部门已忘记了当初出台通知的初衷和承诺,既没有公布清理整顿结果,也没有拿出遏制乱涨价的新规范——一切又回到了一年前的原点。

针对舆论对景点集中涨价问题上的质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双手一摊摆出了无奈:地方景区门票定价权在地方,目前尚未发现涨价超出政策的合理范围。可以反问一句:既然定价权在地方,那去年怎么又有权力下“一年内只能降不能涨”的禁涨令?

主导景点定价并进行监管的责任当然应该在发改委这一级。因为公共景点并不是哪个人、哪个部门、哪个地方的私人物品,在产权上属全民所有。为了管理方便,政府可以将所有权中的部分权力让渡和委托给地方行使,但作为核心权力的定价权和受益权不可让渡。如果这种核心权力让渡了,公共景点就必然会异化地方物品,成为地方的提款机,这正是当下的现实景象,是乱涨价的制度根源,也是要着力改革的。

一年的价格冻结期本是改革的良机,可惜有关部门在这个问题上少有作为。一年过去了,一切又回到了原点,景点在涨价上的报复性反弹,使“一年禁涨”成为笑柄。 曹 林 漫画/王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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