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
房管局表态不打算实行
本报讯(记者 孟斌)北京市住建委日前传出消息称,北京商品房将按套内面积计价,郑州今后会否也实施这种销售方式?昨日,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这一计价方式郑州不执行。
8月25日,北京市住建委传出消息,《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已进行修订,今后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而经适房和两限房销售则按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目前,广州、柳州等城市,贵州、海南、四川等省份也都实施了商品房销售套内面积计价政策。
昨日,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因这种方式存在一些问题,我市不打算实行。
据了解,按套内面积计价后,开发商一般会提高房价,将按建筑面积计价的损失弥补过来,市民购房总款不会有很大变化。尽管这种方式可减少业主与房产商在公摊面积方面的纠纷,但有可能引起部分开发商通过缩小配电房、楼道等公共部分面积来追求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