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工作细则
规范领导干部任用
本报讯(记者 陈思)昨日,市委出台《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细则》,以规范我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为“三化两型”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细则》规定,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当是同级副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下一级正职,也可以列为上一级正职的后备干部;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当是下一级正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下一级副职,也可以列为上一级副职的后备干部;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县(处)级后备干部要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后备干部的数量按照领导班子职数正职1∶2和副职1∶1的比例确定。县处级后备干部应当以40岁以下的干部为主体,其中35岁以下的干部不少于四分之一。加强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主要采取现岗位锻炼、岗位轮换、挂职锻炼、重大专项活动锻炼、交流任职等形式进行。
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提拔使用。对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