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省会居民参加“全民医保”3个月等待期取消了。昨日,市医保中心发出通知,为方便居民参保,今起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流程,新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即可按参保期限享受医保待遇。
据介绍,按照原有规定,参保居民应按自然年度缴费,一年缴纳一次。其中,居民首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时,缴费后需等待3个月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即新参保居民虽然可在每年12月20日前自由选择参保缴费时间,但缴纳12个月的医保费用后,只能从次年4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取消后,新参保居民从缴费所属期的首月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即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新政规定,下月起,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到外地住院和在外地期间的急诊住院费用也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本市三类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即参保居民在异地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为900元,报销比例为55%。
此外,自2010年1月1日起,我市将提高大中专学生门诊医疗费统筹标准,大中专学生门诊医疗费统筹标准由原来的每年人均20元提高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