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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廉租房实行分户验收

本报讯(记者 孟斌 通讯员 陈文静)昨日,市建委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廉租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将在廉租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全面实施分户验收制度。

目前,郑州市已有滨河花园等12个廉租住房项目开工建设,建设廉租房4685套、23.68万平方米。到2011年年底,郑州市廉租房保障户数要达到23656户。

意见要求,建设单位要对廉租住房质量全面负责,保证住房建设的合理工期和造价,保证交付可使用成品住房,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随意更改设计,不得明示或暗示有关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以毛坯房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应组织进行竣工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不予进行分户验收及竣工验收。

意见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重点要前移,从工程设计源头开始对廉租住房质量监督把关。同时,要建立住宅工程的质量信用档案,将建设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使用后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以前,对廉租住房工程质量实行抽检验收,这样不能保证每一套房屋的质量都完全合格。意见要求,在廉租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要全面实行分户验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对每个房间进行全部检查。

对于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发现有问题的,问题未彻底整改之前不得交付使用。

在廉租住房竣工验收监督报告中,质量监督机构应专门出具分户验收监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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