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苏锦梁家中的菲佣要续期留港工作,于是向香港入境处申请,按规定,雇主必须向入境处递交自己的纳税单、薪俸结算书、银行存款证明等文件,以表明自己有足够支付外籍佣工的工资。苏锦梁却交给那位菲佣一张自己的名片。入境处竟然也接纳以名片作雇主的一系列证明文件。有人将此事向香港传媒报料,结果引起社会一片哗然。香港人认为,这位官员有滥用政府高官特权之嫌。
入境处高层事后解释,只是以酌情权处理苏锦梁的申请,并没有不妥。这一荒谬解释更引起市民不满,不少市民讲述自己的经历,说入境处处理他们的申请时,对文件证明的要求极其严谨,稍有不足,就要一次次回家补取。入境处处理申请肯定有酌情权,但为什么普通市民无法享受,副局长却能凭名片得到酌情权?这就违背人人平等的原则,运用酌情权的原则,不应该凭高官的名片来判断,否则就显示了高官凌驾规章制度之上。
香港政府多位官员坦言,这一事件给官员一个警钟,就是问责制官员在处理私人事务时千万留神,绝对不能与自己的职权攀上任何关系,以免被指有利益冲突;政府部门在处理官员私人事务时,万万不能出现官官相护而放水的情况。
摘自《新民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