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产业集聚区
销售收入将破4500亿
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王若丕)昨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从集聚区发展的未来目标、产业定位、项目门槛、财政支持、管理方式等方面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到2011年,我市将力争使重点产业集聚区销售收入突破4500亿元。
年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
按照市政府规划, 到2011年,我市重点产业集聚区力争实现销售收入将达到4500亿元以上,占全市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60%以上。市重点产业集聚区2009年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主导产业控制在3个以内
市政府要求,重点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控制在3个以内,市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等,而县城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项目“门槛”要求很高
市政府明确规定,要进入重点产业集聚区的项目,每亩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20万元,每亩产出销售收入不低于80万元,产出税收不低于5万元;国家级开发区每亩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150万元,每亩产出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产出税收不低于8万元。
专项奖励提高到1000万
为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市政府制定了相关财政支持政策。在融资方面,对列入省、市的重点产业集聚区建立投融资平台,经审核,由市财政分别给予补助资金1000万元和500万元,用于补充资本金。市政府还提高了产业集聚区专项奖励资金额度,由原来的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
杜绝盲目占地扩张
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市政府杜绝园区盲目扩张。为此,产业集聚区对闲置两年以上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纳入土地储备库重新出让。另外,重点产业集聚区严格按照项目投入产出强度供地,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单独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