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
化工企业安全隐患
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 通讯员 李孟举)即日起,我市将对全市化工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以进一步规范化工企业的环境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按照分类整治的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将对辖区内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核查,全面掌握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进行分类,并制定需要治理、停产、整改、搬迁和关闭的企业名单,规定整治完成时限,监督其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据悉,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市环保局将把通过审核的化工企业上报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进行公示,并通报安监、工商、电力、银监等部门,公示后如再出现化工企业违法建设和违法生产问题,省、市环保部门将暂停对该区域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