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6版:经济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数字六十年
财政部发行记账式国债268.6亿元
超市自产商品低价“叫板”品牌货
工行建行缘何上调外币存款利率
郑州进口食品销量今年将翻番
全省专项检查
建筑节能情况
省级民营科技园区
申报认定工作启动
绿城菜价持续上涨
沪深股市“七连阳”
食用油价同比降两成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我国将建立化肥
经销责任追溯制

我国将建立化肥

经销责任追溯制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记者 李若昕 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9日说,国务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于建立化肥经销的责任追溯制度,维护农民利益将发挥重要作用。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建立化肥经销的责任追溯制度,《决定》要求“建立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制度,相关记录必须保存至化肥销售后两年”,“化肥经营者要对所销售化肥的质量负责,在销售时应主动出具质量保证证明”。《决定》还要求化肥经营者建立上述制度,向购买者提供质量保证证明,有义务向化肥使用者提供咨询服务,不得有掺杂掺假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此次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放开化肥经营,取消对化肥经营企业所有制性质的限制,允许具备条件的各种所有制及组织类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入化肥流通领域,开展化肥经营。同时,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国家在《决定》中提出了必要的市场准入条件,明确了化肥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对化肥经营行为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的责任作出相应规定。此外,鼓励大型化肥生产、流通企业整合网络资源,发展连锁、集约化经营,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