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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保措施没事实依据
以下事实表明:美方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缺乏必要的事实依据。
第一、2007年以来中国轮胎产品对美出口增长并不明显,2008年比2007年仅增加了2.2%,2009年上半年比2008年上半年同期还下降了16%;
第二、中国涉案产品主要供应美国的维修市场,而美国自产轮胎主要供应原配市场和替换市场,两者并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第三、美国内轮胎产业的经营状况在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前后并无明显变化,即使在中国产品出口增幅最大的2007年,其盈利情况也表现良好;
第四、美国内产业关停部分工厂和生产设备的行为是出于选择高端市场而主动进行的结构调整,与中国产品的进口无关。即使美国停止进口中国产轮胎,此类轮胎仍然要从其他国家替代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