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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庭:试点4月余 百姓都说好
有关人士:相关制度还待进一步规范完善

社会法庭:试点4月余 百姓都说好

有关人士:相关制度还待进一步规范完善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王海青)4个多月来,全省社会法庭调处各类纠纷1011起,3339名社会法官上任后,为老百姓办理了很多案子,一些当事人风趣地说:“不花钱、不费事也能把官司打了。”这是12日上午记者从全省法院社会法庭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须水镇75岁的社会法官吴明义,让很多有矛盾的两口子和好如初;社会法官张永生业余时间还办起了《社会法庭报》,主动把自己的电话公布在报纸上,欢迎辖区群众上门找“麻烦”……

据了解,截至8月31日,全省已建立社会法庭167家,除济源市成立1家社会法庭外,其余各中院已达到省法院要求的“8月底之前,每个中级法院要至少选取3个乡镇建立社会法庭试点”的目标。

社会法官的经费保障能否纳入乡镇财政支出?会议上,多数人认为,从社会法庭的长远发展来看,仅靠社会法官前期的工作热情是不够的,必须尽快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与会代表建议,将社会法庭的经费保障纳入乡镇政府的财政支出预算之列,确保社会法庭的经费保障常态化、制度化。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听完代表们的发言后表示,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当社会法官,社会法庭就成功了一半,选社会法官不用加太多的条件,就是要选热心给老百姓办事的人。有些单位为了节约经费,让乡镇长担任社会法官,这样不好,因为他们没有时间天天帮老百姓解决纠纷。现在,我省社会法庭千姿百态,五花八门,但都应当以老百姓的满意为最高标准,社会法庭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因此,大家应采用各种形式,只要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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