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王译搏)市民出行上班,都会关心天气问题,今后,我省将进一步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就《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市民意见,其中规定,如果有人传播虚假、过时预警信号,最高将罚款3万元。
预警信号增至16项
哪些天气需要发布预警信号?征求意见稿在暴雨、雷雨大风、冰雹、大雾、道路结冰、大风、寒潮、沙尘暴、低温、高温、雪灾这11项之上增加了干旱、雷电、干热风、霾、霜冻这5项,并将雪灾改成了暴雪。
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含义三部分改为名称、图标、标准和防御指南四部分组成。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
15分钟内发预警信号
征求意见稿规定,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电信运行单位应当在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传播该预警信号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同时,未经气象台站同意,不得更改预警信息的内容和关键用语,不得转载其他媒体播发的气象信息。
在学校、医院、商场、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利用电子显示装置或者其他设施传播预警信号。
同时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设施。
气象人员失误将被追责
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处罚措施。按照规定,如果无权发布预警信号的组织或者个人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或使用非气象台站提供的预警信号并向社会传播;或更改或者删减预警信号内容;或传播虚假、过时预警信号;或拒不传播预警信号、不按规定及时传播的话,最高罚款3万元。
同时,如果气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预警信号的发布出现重大失误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