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食品流通许可证
申请发放工作已启动
本报讯(记者 成燕 实习生 杨浩东)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我省已正式出台《河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我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发放工作也全面启动。按照规定,原卫生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继续有效,新设立和“卫生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食品经营者,应到所在地县级工商管理机关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否则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