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思)时速还没有跑到120公里,怎么还会超速?经常行驶高速公路的驾驶员朋友时常会遇到车辆超速的情况。对此问题,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总队长、高速公路公安局局长冯国文接受了省会媒体记者的专访,并做出详解。此外,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首次公布了我省各高速公路特殊路段的限速值。
不同路段限速值不一致
冯国文介绍,以连霍高速为例,各个路段的限速值并不一样。在连霍高速双向8车道的郑州路段最高限速值为时速120公里,而到了丘陵较多的巩义路段,限速值则下降为100公里,一些隧道则限速80公里。在洛阳、三门峡等山区个别路段,最高限速值甚至降低到时速60公里。
他说,高速公路限速多少,都是在设计高速公路时,参考公路地段和宽窄等因素而设定的,限速多少要根据路段是否属山区、隧道以及转弯半径、坡度等因素来确定。
我省高速公路上平直、视野好的路段基本是按照标准的速度设置限速的,即最高限速120公里。但互通立交桥、隧道、特大桥、急弯、陡坡及长下坡、高速公路匝道、施工路段等路段限速比较低。
轻微超速首次不罚款
还是以连霍高速为例,商丘、开封和郑州路段限速均为120公里,郑州往西从544公里处限速值则出现下降、起伏的情况。特别是一些隧道和山区坡道路段限速值甚至低至60公里。途经限速值低的地方更应该小心驾驶。
省高速交警总队事故科负责人介绍,在限速80公里和限速60公里的路段,大多都发生过因超速引起的交通事故。各路段的限速值都是经过科学测量和试验得出的,驾驶人如果途经这些路段肆意超速,发生事故的几率要比在平直路面上发生事故的几率大得多。
收到高速公路超速违法通知书或者查询到车辆有高速公路超速违法信息,对违法行为没有异议的,可以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到违法行为地高速交警支(大)队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收到超速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对违法行为有异议的,可以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到违法行为地高速交警大队处理。
另外,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对发生在高速路上的超速10%以下的交通违法,实行初次和第二次违法只警告不罚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