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9项
公共卫生项目
本报讯(记者 汪辉)今、明两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今年起,我省实施国家统一确定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昨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到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省普及,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今年起,我省实施国家统一确定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这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2009年、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公立医院承担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政府给予专项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承担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