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昨日从市商务局传来消息,我市家电下乡补贴范围扩大。即日起,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种植业等)生产的非农业户口、居住地在农村的居民,也可按农民身份享受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按照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的通知要求,可享受补贴的非农业户口居民,身份确定依据为:户口簿由农垦、森工系统公安局(分局、派出所)签发,职业为工人。
全市也将进一步加快家电下乡补贴兑付进度,目前已申报但未兑付补贴的,各地须在9月底全部兑付完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设置也将向乡镇倾斜,将严格控制县城新增网点。销售网点如有违规销售行为,或不与财政部门签订代垫协议、拒绝实行代垫直补的,将被取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