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实习生 李璐琼)昨日,市财政局传来消息,为加快我市信息化工作步伐,我市设立每年5000万元的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引导、奖励、贴息等。
据介绍,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市财政局和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共同管理,主要以奖励、贴息、补助、配套等无偿资助的形式,对符合国家政策和我市信息化发展规划的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项目进行支持。
专项资金安排的重点以每年发布的《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为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信息化类项目、信息产业类项目以及由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信息化项目支出。专项资金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和软件购置费、方案设计费、劳务和培训费、咨询费、鉴定验收费、监理费、会务材料费和计划管理费等。
对于无偿资助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且项目承担单位须有等额以上的自筹资金;对于国家、省级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不超过上级安排项目资金总额;对于县(市)、区所属单位的项目,资助资金由所在地财政承担50%,单一项目的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00万元。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政府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