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原始股”旗号
诈骗百余万获刑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张胜利 党玉红)都说购买“原始股”能挣大钱,近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原始股”来做文章,坑害了不少股民。昨日,两起与“原始股”有关的股票案例分别在上街区法院和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一
以购内部股为诱饵骗取129万元
昨日,上街区法院审结一起以购买内部股票为诱饵,一年内诈骗129万元的股票诈骗案。被告人罗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据悉,这是郑州法院审结的河南省首起股票诈骗案。
41岁的被告人罗某原系河南省某厅陶瓷玻璃处职工。在股市上,罗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家住郑州的市民张某、安某。罗某以能购买到即将上市的康恩贝等企业内部职工股票为名,从2003年5月至2004年3月,先后骗取张某、安某现金129万元。2005年,张某、安某发现这几只股票仍未上市,找罗某要钱时却不知所踪,无奈下报案。去年10月,罗某被捉拿归案。案发后,据罗某交代,他根本买不到职工内部股,主要是利用一些股民想通过购买原始股一夜暴富的心理来进行诈骗。
案件二
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坑了117人
打着出售“原始股”的旗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使117人受害,涉案金额高达500多万元。昨日,金水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亮、李言分别被金水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5万;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7.5万元;涉案赃款依法追缴后发还被害人;违法所得7084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2004年至2006年期间,王亮与他人共同出资先后成立了郑州聪泰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郑州鼎弘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王亮系主要负责人。上述公司成立后,在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批准的情况下,王亮就擅自代理买卖西安圣威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未经上市的股权。
经司法鉴定,2005年10月至2008年6月期间,该公司代收股金高达373.36万元,收取佣金70840元。案发后,李言退回赃款。
检察官提醒,“购买股票时,一定要选择已上市的股票。”目前股票诈骗形式多样,多利用网络、电话等手段进行。市民不要相信一些互联网站宣称的“推荐黑马”、“保证高收益”等招募收费股票投资会员的宣传;要谨慎对待各类网络信息和陌生人的电话,认真甄别其真伪,不可冒昧地向指定账号汇出钱款,不要把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费汇入任何个人银行账户,投资者一旦遇到类似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应注意搜集证据,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举报,到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