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8万元游戏点卡
两案犯分别获刑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 通讯员 刘奎 崔娜)两名相距遥远的年轻人在网上分工合作,以发送木马病毒的手段盗窃价值近8万元的网络虚拟财产。近日,金水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温某和范某分别来自河北和黑龙江。公诉机关依法审查查明:今年1月温某、范某预谋通过网络利用病毒盗窃游戏卡销售公司的充值点卡,并进行分工。1月13日,温某利用QQ给郑州联合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送木马病毒程序,在该公司运行病毒程序后,范某按照事先的分工远程控制该公司电脑,将该公司电脑上价值79138.8元的“征途”游戏点卡账号和密码盗走。后范某将其中价值3万元的游戏点卡账号和密码发送给温某,温某通过李某将游戏点卡销售。剩余价值4万余元的游戏点卡由范某在温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发送给李某,李某将盗来的游戏点卡销售,所得赃款三人挥霍。
金水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共同犯罪中温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范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遂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温某有期徒刑10年,范某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