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指导线划定
增长基准线敲定11%
本报讯(记者 王红 实习生 李媛媛)企业职工工资涨不涨?涨多少?职工心里也该有个数。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全省2009年工资指导线,建议企业以工资增长11%作为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
结合2009年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河南省2009年度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敲定为11%,增长上限为16%,增长下限为4%。
据介绍,发布工资指导线并不是强制要求所有企业按照指导线的水平给职工增加工资,而是作为一种信号,反映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与劳动者工资增长的关系。企业工资指导线可作为劳资双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的重要依据,引导企业合理增长工资,引导职工合理要求增长工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工资指导线适用于省内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期限至12月3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强调,无论企业采用哪种增长线标准,都必须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即使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或者出现亏损,在给职工提供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零增长或负增长。但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支付给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