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通讯员 贺保良 周金珂)昨日,记者从巩义市卫生局获悉,从2010年起,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从2009年的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补偿标准和补偿封顶线也相应提高。
据了解,巩义市2010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和补偿情况变化为:筹资标准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150元后,其中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补助由80元提高到120元,农民个人缴费由20元提高到30元。标准提高后,巩义居民住院补偿比例和补偿封顶线也相应提高。镇级及镇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在起付线不变的情况下,各提高了5个百分点,其中在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农民补偿比例由65%提高到70%,在巩义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农民补偿比例由55%提高到60%;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6万元。
同时,对持有准生证顺产接生的定额补偿标准提高了100元,单胎补偿由150元提高到250元,双胎以上补偿由200元提高到300元。此外,筹资时尚未出生的婴儿,新生儿期可享受参合母亲同等报销待遇,与参合母亲合计计算一个封顶线;纳入新农合补偿内的外伤,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一律按20%的比例补助,封顶线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