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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十佳检察官”评选选票
郑州市“十佳检察官”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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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十佳检察官”评选

您心目中的“十佳检察官”是谁?郑州2009年度“十佳检察官”评选开始,16名候选人正式接受市民公开票选。

这16名“十佳检察官”候选人来自基层,来自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第一线。他们始终坚持把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捍卫国家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先进事迹,朴实之中彰显忠诚,平凡之中孕育伟大,集中体现了新时期检察官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崇高理想,恪尽职守、秉公执法的职业操守,脚踏实地、勤奋敬业的优良作风,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他们的事迹,正期待着您的评判和检阅。

您可通过报纸投票与发送手机短信两种形式参与评选。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发送检察官候选人代码到:10661858351,电信用户发送检察官候选人代码到:10621858351。郑州市检察院将在12月中旬公布评选结果。

01.丁海骧 男,汉族,36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二级检察官。从检14年以来,先后主办及参与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7起,其中大案36起,县处级干部犯罪要案23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逾千万元。其中,原“郑州市工商银行某分理处”主任马某某、“郑州市城市合作银行某支行”行长董某某挪用公款1.4亿元、贪污公款40万元的特大案件;原“河南省农业银行某支行”信用卡部主任尹某某挪用公款600万元案等一批案件在全市乃至全省都产生强烈震动,并被评为“郑州市检察系统年度十大精品案件”,因成绩突出,丁海骧本人也多次被评为 “郑州市检察系统优秀检察官”、“金水区优秀公务员”、“金水区检察院优秀检察官”,先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被省检察院通报嘉奖。

02.王凤鸣 男,汉族,46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四级高级检察官。在担任该院控申科科长的9年时间里,他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所办数百起控告、举报、申诉案件全部按期处理,无一人赴省、进京涉检上访,该院控申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在担任反贪局长的两年多时间里,所办案件的大要案率、有罪判决率、实刑判决率在全市检察系统名列前茅。所办河南省某国有公司经理李某贪污一案,为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400余万元。近两年,他两次因冠心病而累倒在岗位上,却未请过一天假。他的事迹被《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法治中国》等多家媒体报道。他也先后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多次受表彰、多次荣获荣誉称号。

03.王冰山 男,汉族,39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科科长,一级检察官。自1993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负责检察宣传、信息、文秘、调研等工作,凭着对事业的热爱,他在文字材料这一清贫和枯燥的岗位上,任劳任怨,开拓进取,一干就是15年。共发表各类文章1400余篇,每年发表文章占全院的80%以上,撰写各类文秘、信息、调研材料20余万字,撰写的《检察长鼓励“打仗人” 》、《新郑检察院打造“品牌检察院”》等文章见报后,在全国范围内产生广泛影响。长期以来,由于新郑市检察院宣教科只有他一人,为不影响工作,15年间他没有请过一次假,甚至没有休过婚假,出勤率达100%。在他的辛勤努力下,1999年以来,新郑市检察院连续多年被评为河南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08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他本人先后十余次被上级检察院评为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被授予郑州市检察系统十佳职业道德标兵、新郑市十佳政法干警各一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04.王 林 男,汉族,46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一处主办官,二级检察官。从检以来,他以公正执法为办案宗旨,以廉洁奉公为办案信念,以群众满意为办案目标,主办案件50余件,协助基层检察院办理重大疑难案件100余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并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0余份,及时为涉案单位查堵了漏洞,完善了规章制度。他在工作中还积极探索,参与编写了《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法律文书制作与适用》一书,并参与省院、市院反渎职侵权部门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为反渎职侵权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由于成绩突出,王林同志多次被评为河南省检察系统优秀侦查员、郑州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郑州市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检察官,首批入选省检察院侦查指挥人才库,并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其主办的案件中有2件被评为郑州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1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并报送参选全国精品案件。

05.冯利云 女,汉族, 29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公诉科副科长,四级检察官。从检五年来,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刻苦的钻研精神和女性特有的细心,审查起诉案件2000余起,无一错案,追诉漏罪50余起,追诉漏犯20人。

2008年3月,她受理了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的“天价头”一案,冯利云作为主诉检察官,在巨大的压力下,沉着冷静,和专案组的同志一起,在法庭上与阵容强大的律师团激辩12个小时,最终4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为国家追回73万余元税款。因成绩突出,2006年她被评为“二七区十大优秀青年”、“郑州市两严一创先进个人”, 2008年度被评为“二七区十佳检察官”、“河南省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09年荣获“郑州市优秀公诉人”的称号。

06.刘付怀 男,汉族,41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侦查员,二级检察官。从检13年来,刘付怀同志先后参办和主办了多起轰动全国的大要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5000余万元。2002年,查办巩义市人大原副主任胡某贪污一案中,刘付怀同志是预审组主要成员,他运智铺谋,以其娴熟高超的审讯技巧,成功突破案件。2003年,直接参与办理了省交通厅原厅长石某、原工程处处长李某等受贿案;2006年,主办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庭长刘某受贿案,拉开了打击商业贿赂的序幕,一举挖出多名执行局法官系列受贿案,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评为全国“十大精品案件”。刘付怀同志也先后被评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优秀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

07.张卫星 男,汉族,39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内勤调研组长、办案组长,一级检察官。 他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在管城区检察院任职期间,办理、审批了上千起案件无一差错。在市检察院工作期间,成功办理了吕某某雇凶杀妻等上百起大要案,并圆满完成了安某某抢劫杀人等五十余起死刑二审任务。他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先后追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9亿元、挪用公款200万元、票据诈骗900万元等特大漏罪,使犯罪分子受到二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应有惩罚。 他在工作中勤于思索,参与起草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公诉办案流程》等规章制度。他撰写的调研文章和《法律监督如何强化,郑州追漏推出七招》等文章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检察日报》采用。

张卫星先后荣获郑州市绿城卫士、河南省优秀青年卫士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和三等功三次。

08.李万钧 男,汉族,41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一级检察官。从检以来,他牢记宗旨,秉公办案,心系群众,爱岗敬业。凭借着扎实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认真细致的敬业精神,成功地办理了上百起案件。其中,他组织指挥和带头查处了冯某挪用公款500多万元案件、郑州某村村委主任刘某等人贪污受贿案、某厅副处级调研员王某受贿案、某公安分局政委苏某受贿案、某林业局局长马某贪污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为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因成绩突出,李万钧先后获得河南省劳动模范、郑州市劳动模范、郑州市文明标兵、郑州市“绿城卫士”、郑州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郑州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荣获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个人三等功一次等多项荣誉。

09.李 伟 男,汉族,49岁,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机要密码管理员。2002年李伟从部队转业,从一个42岁的团职领导干部成为机要岗位上一名新兵。他默守清苦,安于平淡,在这个特殊而又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8年。

8年来,他从零开始学习电脑和机要密码知识,迅速成长为一名机要密码知识专家;他建立完善了十九种机要工作制度,提出工作作风“六个不让”,创新出“三定一化”工作模式,受到郑州市委办公厅的高度评价。李伟同志多次被郑州市委办公厅评为机要文件管理先进个人, 2005年、2008年先后被河南省委办公厅评为机要文件管理先进个人、全省党政系统机要密码先进工作者,2006年被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一次。

10.李红燕 女,汉族,37岁,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二级检察官。从检15年来,她始终没有离开过公诉席,由她所承办的刑事案件将近2000起,达到了零错案、零超期、零上访。她办案的原则是:办一起案件化解一起矛盾、对当事人进行一次法治教育、弥补一片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

她作为中原区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负责人,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她坚持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原则,对未成年人维权的规范化、系统化进行积极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该院公诉科2006年被共青团省委评为“河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她本人被授予全省检察系统“严打先进个人”称号,被评为郑州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郑州市检察系统“公诉业务标兵”和中原区“十佳卫士”。

11.张志敏 男,汉族,47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政委,一级检察官。 从检12年来,他连年被评为本院先进个人,被荥阳市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多次被郑州市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在担任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期间,推行促廉警诫教育谈话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先后进行了全方位报道,河南省委政法委、河南省检察院、郑州市委、郑州市检察院对该做法给予肯定,并转发推广。

面对胸前的检徽,他无怨无悔,可面对父母,他却充满了歉疚。他母亲患糖尿病综合征,先后8次住院,直至母亲去世,他都未因此影响工作。2008年初,当他还没有从失去母亲的悲痛中走出来时,他父亲又被确诊为直肠癌。但张志敏同志从来没有因此影响工作,他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报答了父母,也尽到了一名检察官的责任和使命。

12.李明岗 男,汉族,47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巩义市人民检察院驻巩义市看守所检察室干警,一级检察官。从部队转业到检察机关后,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 凭着与生俱来艰苦求索的牛劲,十五年如一日,在监所检察这方沃土里辛勤耕耘,在维护公平正义之路上,默默挥洒着汗水,奉献着青春。他患有肾结石和心肌缺血等疾病,但为了工作,他长时间隐瞒病情,经常在办公室中加班加点,累了就趴在办公桌上歇一会儿,困了就在办公室里和衣而卧。凭着老黄牛般的意志和拼命作风,他在这个特殊的岗位上,成功追捕、追诉漏犯15人。他所在的监所科荣获由高检院、公安部联合颁发的“双加强、双保障”全国示范单位,驻所检察室被评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他个人也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13.李俊华 男,汉族,36岁,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他勤奋敬业,立下无悔青春的承诺;思路清晰,倡导诚信司法理念;人性执法,实行“阳光告知”制度;关注青少年,长期致力于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

近5年,他审批各类刑事案件5000余起,注重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群众誉为“富有社会责任感的检察官”。从检15年,他连续13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先进个人,两次评为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00年被表彰为“郑州市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先进个人、“郑州市遵守职业道德十优个人”;2004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干部下访工作先进个人; 2008年被高新区党委、管委授予“创新贡献奖”,同年还被评为“河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他分管的侦查监督科被确定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他个人被授予“河南省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14.周福涛 男,汉族,46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登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四级高级检察官。在办理宋某等特大盗窃案中,亲自抓捕37名在逃犯,本人被省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他成功追诉李某诈骗案16起漏罪,该案先后被评为河南省公诉系统及郑州市“2004年度十大精品案件”。

2006年11月以来,在担任反渎局长期间,他勇于创新,提出了独特的“四个入手”理念,走出了反渎工作“三难一大”困境。三年来,他共依法立案查处各类渎职侵权案件46件4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人均立案率、大要案率、判决率连续三年稳居全郑州市反渎职侵权系统第一名。他立案侦查市畜牧局张某等放纵制售伪劣商品行为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周福涛也先后被团中央、中央综治委等单位授予 “中国优秀青年卫士”、“河南省十大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15.莫孙华 女,汉族,41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科级检察员,二级检察官。从检19年来,她办理和指导的千余起案件,不仅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更追求办案的社会效果。在办理一起申诉上访案件中,她带着真情和严谨公正执法,终使这起复杂案件在案发四年后得到公正判决。案后她还伸出援助之手,至今已对被害人家庭进行了连续五年的资助,使被害人家属多年的伤痛得到了抚慰。该案被评为2006年度郑州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之一。

她多次被评为优秀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并先后荣获郑州市打假先进个人、郑州市执法执纪先进个人、郑州市“两严一创”先进个人和郑州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一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在 2006年度郑州市检察官技能比赛中,获得“郑州市技术状元”称号,并被授予“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16.雷 蜜 女,汉族,35岁,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副科级检察员,三级检察官。作为曾经的清华学子,她把清华园学者大师们倡导的“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学风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之中。先后成功办理了50余起疑难复杂案件,负责审核了100多起提请抗诉案件,同时指导着六个基层院的办案工作。其中一起名誉纠纷抗诉案获得2008年河南省民事行政检察首届十大精品案件。

办案之余,她还致力于业务研究,先后在《检察日报》、《中国检察官》等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调研文章20余篇,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显著的工作指导价值。其中《整合资源,强化监督,构建“民行一体化”长效管理机制》被高检院民行厅转发全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她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曾获得郑州市优秀检察官、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并被西南政法大学俄罗斯法研究中心聘为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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