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办事处干部
民主测评办法出台
满意度低于70%可建议免职
本报讯(记者 陈思)昨日,市委组织部出台《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群众满意度民主测评调查办法 》,以了解掌握组织选任的正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同时也为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情况提供参考。
《办法》规定,测评调查对象单项满意度指标低于60%或者总体满意度指标低于70%的,被检查单位党委应当向检查组做出说明。检查组根据被检查单位党委的说明,向检查单位党委提出诫勉、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组织处理建议,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
在群众满意度测评调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干扰测评调查工作进行、妨碍参加测评调查人员表达真实意愿的,根据情节轻重,检查组将向被检查单位党委提出诫勉、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组织处理建议,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