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重犯量刑偏低
最高检呼吁适当提高刑期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相关立法还不够完备。刑法关于渎职犯罪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执法不统一、认识不一致;一些危害严重的渎职犯罪法定刑偏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侦查手段不足,影响了对一些案件的及时有效查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作出以上表述。
曹建明建议,一是完善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对一些严重犯罪适当提高法定刑,进一步明确量刑标准,规范免刑、缓刑的适用,加大惩治渎职犯罪的力度。二是加强对司法解释工作的监督和协调,促进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依法处理。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证犯罪行为依法受到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