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市直单位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
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实习生 李璐琼)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自2010年1月1日起,市直各预算单位将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8年6月1日起,我市参与首批试点的包括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审计局、人事局在内的23个行政单位启用了公务卡。使用公务卡结算,减少了现金的使用,简化了公务支出报销流程;财务部门可以有效监控财政支付的真实性;公务人员公务消费时进行透支消费,能够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到收款人之前,最大限度地保留在国库中。
据介绍,以前公务报销仅看发票,而有些人通过不正当途径拿到发票时,财务人员也没有办法核实。在推广公务卡消费后,公务员报销时,不仅要有发票,还要有刷卡的消费凭条,甚至还要有购买商品的小票。商家、银行、工作人员三方的信息要彼此吻合,才能顺利报销。
公务卡结算制度的全面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市财政局对授权支付方式的管理力度,从2010年1月1日起,可将市直各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额度控制在已下达额度的35%以内。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提取量。市直各预算单位确需提取现金的,要向市财政局审核报批,提取现金总额不得超过已下达额度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