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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公交车接送上下班
公务员的新“特权”?

“公交眼前过,就是不带我!”住在合肥稻香楼某小区的金女士略带气愤地说道,“166路公交车居然不进站,直接开走了,车上人也不多,搞不清楚弄什么名堂,而且还不止一辆。后来得知,居然是接送公务员的‘专车’。”

有着同样抱怨的还有很多在公交站台等车的乘客:“上下班高峰时,来一辆车多不容易,一看没多少人,本来很高兴,结果车都不进站,直接开跑了,我们只能等下一辆,等来的是里面黑压压挤满了人的车,没法子,因为要赶时间,只有硬着头皮往上挤。”有乘客直言:“使用公共交通资源,专门为公务员开辟快速通道,虽然方便了公务员,但这是对公共资源的占用。公务员上班要赶时间,难道我们老百姓的时间就不重要吗?”

公交车是一个城市的公共交通资源,代表的是公众利益,服务的对象是城市大众,是政府为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

然而,最近合肥市被曝有数辆166路公交车在上下班时间专线接送公务员,这些公交车路上不靠站点,直接开到合肥市政务办公楼,此事引来了不少坊间热议。上下班时间是城市交通的高峰期,别的市民需要起早贪黑、翘首以盼地赶公交,公务员们却能悠闲自得地乘上所谓“公交专线”,从而迅捷地直达目的地,公务员何以有此特权?

对于市民的质疑,合肥市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本是为节省购买交通车的费用,才会采取政府用包车形式集中解决公务员上下班问题,所有公务员都是自费乘车,并不会对正常的交通运输造成影响。这种解释其实非常牵强。

公务员并非特权阶层,没有任何法律或规章表明,公务员不能和一般老百姓一样乘坐公共交通,而必须由政府买单解决上下班的问题。即便公务员是自费乘坐这种专线车,但不管公交车是否坐满,沿途拒绝接送其他市民,这就是一种对公共资源的侵权独占行为,从而侵犯了其他市民乘坐公交的权益。

我们知道,大到一座城市,小到一条线路,公交车的配置数量,是依据人口、客流、线路状况、网点布局等多种因素精确测算出来的。如果将运营线路上的公交车挪作他用,势必要给沿线市民的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尤其是上下班的“高峰期”。

随着公车改革以及压缩办公经费等工作的不断深入,“公车”已经成了众多单位的经费大头,以及急需解决的问题。很多单位也在探索如何用低廉成本解决乘车问题,但此目的绝不应成为用公权力为己行使方便之门的借口和手段。

套用一句网络流行语说,当这些“166路”在政务大楼和市区之间穿行往复的时候,这车接的不是公务员,是特权。

针对合肥市政府包车接送公务员上下班一事的做法,中国调查网于10月22日进行的一次网上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592名用户中,只有不到一半的用户赞成合肥使用专用公交车接送公务员的做法,并且随着参与调查人数的增加,赞成公交接送的用户比例还在不断下降,越来越多的民众开始质疑这一做法的妥当。

的确,解决老百姓出行问题,是考验一个城市公共设施是否合理完备的重要指标,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时期,政府部门更不能依靠特权占用公用资源,损害人民大利益,谋取自己的小利益。目前,老百姓的出行大多还是依靠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设施,这就对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据统计,目前合肥市公交线路总数已达114条,线网覆盖了市区、周边乡镇及三县。基本满足了合肥市民对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需求。但只要公交车的公共交通性质没有改变,公交车就没有成为任何群体“专线”的理由,合肥市用公交车专门接送公务员,是把方便“留给”公务员,把不方便推给普通民众。

公交车是体验各类民生的最便捷、最直接的场地,真正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公务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种机会,与群众同甘共苦、拉近距离,而不是利用特权为自己谋私利。我们的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也应该多考虑一点,多征求民意一点,真正地做到“让利于民”、“先方便民众”,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让公共资源充分发挥“公共”属性。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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