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伤害同行 非法倒卖土地
沪富豪周小弟被判14年
据新华社上海11月4日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日下午对备受关注的周小弟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周小弟犯故意伤害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
罪行回放
故意伤害罪:原上海懿德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周小弟,伙同总经理徐建刚,因意图控制上海浦东新区三林懿德居住区项目而与杭州西子房产公司产生矛盾。2007年8月27日,周小弟授意李广奎找人“教训”西子房产公司经理尹某。在李广奎的指使下,姚伟雇用曾大宇等人伺机作案。同年11月6日14时许,曾大宇等人在浦东新区三林镇伏击尹某,致尹某颅脑损伤及上下肢骨折。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2001年4月,周小弟以新世纪公司名义与上海的一家房产公司签订协议,受让了上海浦东三林懿德地块的2000多亩土地。同年5月,新世纪公司与该家房产公司等共同组建了项目公司懿德公司,由周小弟任董事长。2001年9月至2006年11月,为牟取买卖土地使用权差价,周小弟、徐建刚以懿德公司名义,在尚未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先后将懿德地块2000余亩土地的使用权,以每亩50多万元至100多万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非法倒卖给其他几家公司,从中收取了土地出让款20亿余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