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成燕 通讯员 张怀志 耿瑞芳)废弃电脑、电视机等电子废物如何处置?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即日起,各级环保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全面排查从事电子废物的经营单位及经营者,集中打击电子废物非法买卖、转移、拆解、处理、处置等行为,并规范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处理电子废物行为。按照要求,年底前,全市各行业电子废物将纳入集中处置。
据了解,随着我市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越来越多,随意丢弃、私自倒卖、恶意拆解等行为对土壤、大气和地下水造成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已成为环境安全隐患。目前,我市非法买卖、处置电子废物的情况比较严重,无资质经营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较突出。
按照市环保局下发的《郑州市电子废物集中处置实施方案》,各级环保部门将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移动通讯,特别是二手家电市场等为监管重点,把好电子废物的出口;以查处非法拆解、处理、利用、处置经营行为为重点,杜绝电子废物污染事件的发生;以排污申报为载体,将电子废物纳入正常监管。
同时,市环保部门还将对电子产品生产和销售渠道加强管理,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等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废旧电子电器无害化综合利用;依法查处一批未经环保审批、非法从事电子废物回收、拆解、利用、处理、处置、转移的经营单位和场所,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移交当地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依法纠正一批超范围经营电子废物单位和场所。此外,我市还将建立电子废物产生企业的“一企一档”,使电子废物从产生到无害化处置的全过程监管走上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道路。
据悉,即日起至11月15日为集中排查期,各级环保部门将对辖区内电子废物的产生、贮存、拆解、处理等情况进行排查,所有产生电子废物单位须填报“登记表”,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11月16日至12月15日为集中整治期,各级环保部门将对辖区内未按规定处置电子废物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产生的电子废物必须纳入无害化集中处置。对擅自将电子废物交由无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的,将按照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对无资质处置电子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