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娜 文 李 焱 图
“十件实事”实施8年,困难群体的生活标准这件事6次被列入其中。在一次次被关注中,困难群众的生活,有了坚固的保障。
“我平时靠给社区看自行车赚点生活费,现在政府把孩子的学杂费免了,又把低保金提高到了每个月285元,我和女儿两个人的吃喝是绝对有保障了。”家住黄河路街道办事处第五人民医院社区的林杰今年53岁了,听说今年郑州市委、市政府将再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她很感动。
2003年,我市将“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做到应保尽保,对农村特困群众做到及时救济和帮扶”列入了十件实事的第一条。也就是从这一年起,对低保户生活的关注多次被列入十件实事之中,不仅仅是低保标准的逐年提高,包括低保户子女的入学、就医的补助等方面,也一一顾及到了。
提高低保标准,是让这些最困难的人生活有保障:2004年,“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80元提高到200元,农村特困户每人发放救助金36元”被列入十件实事;2006年,十件实事明确表示: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2007年7月开始,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2008年7月起又提高到每人每月275元;2009年,十大实事要求:将城市低保金再次提高到每人每月285元。 (下转第三版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