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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公示的制度上行 需要民意推力
“万人同浴” 为了“崇高”而拙劣
巨贿砸来官落马
当房价涨到“没感觉”时
医保卡变成购物卡 黑手伸向“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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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公示的制度上行 需要民意推力

政务公开,成都走在了前列。作为政务公开的核心内容,成都市近日决定将市、区(县)和乡镇(街道)三级政府的权力依法“清理打包”并通过网络公布于众。据了解,此次最先公开的行政权力涉及49个市级机关部门和单位,共计7437项权力。(《济南日报》11月10日)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科学发展的题中之义,也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必然选择。上述消息所报道的成都“公示权力”,可以视为是当前从中央到地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阳光行政的一个缩影。这充分表明,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设必将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必将进一步全面推向深入,“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已经触手可及。

显而易见,“公示权力”只是手段,目的是打造阳光权力和运转高效的权力,实现“人与权力的和谐发展”。实施阳光行政,相关的体制建设自然是摆在第一位的。要建立和健全制度管权力、管事、管物的制度管理体系,要建立和健全制度约束和规范权力的制度运作程序……一如成都市推行的“公示权力”举措。但是,仅仅有公权力自身基于权力自律为之的“权力公开”是远远不够的,还有一个环节来自于公共监督——要看社会大众有没有信心、有没有力量去影响和督促公示的权力用于正途,使之不能滥用权力,确保阳光行政的稳步前行。只有这样,“公示权力”才不会成为“面子行政”。

公共监督又是一项长期双向互动的系统工程。目光回到成都的“权力公示”行政举措上来,此番成都市公示的只是一份“权力清单”,这些分类繁杂的诸多职能公权力能不能在运行的轨道上规范前行,实践中公共监督的力量不可或缺。离开了公共监督与权力之间的互动,权力清单也就是一份“清单”而已。

权力公示的制度上行需要民意推力。阳光行政是一种权力自律下的管理愿景,那么公共监督的力量则是权力永葆自律和透明的重要推动力量。但切入现实,令人忧心的是,相比于阳光行政的逐步提速,公民社会必需的公民权利监督意识却相对比较滞后。回过头来想一想,在很多时候,我们的确缺乏一种善于和乐于监督的热情。譬如对于不相关的权力行为,只要不触及个体的利益,鲜能有人会投入关注的目光。思想的僵化,公民意识的淡漠,让一些人虽然怀着对阳光的渴求,却一次次地游离在公共监督的门槛外,成为一个看客或者过客。

如果说权力公示为公共监督打开了一扇门,能不能吸纳进更多、更新鲜的民意空气,是一时打开还是永续畅行,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陈孜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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