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四民警逼供判缓刑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公安分局干警刑讯逼供致死案,日前在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钮东升、徐松山、甄卫民、宋广洲四名民警在抓获一名传销犯罪嫌疑人后刑讯致死,构成刑讯逼供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今年4月3日6时许,为抓获涉嫌传销犯罪嫌疑人翟某,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公安分局干警徐松山、宋广洲、甄卫民等人驾车来到辽阳,与先期到达的这个局干警钮东升会合。并于当日10时许,在辽阳县将翟某抓获,随即将其带至辽阳某宾馆进行刑讯。刑讯后,翟某出现面色发黄、呼吸急促等症状,被送至辽阳市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