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赌资监守自盗580万元
湖北国库女出纳被判无期
据新华社武汉11月23日电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震惊社会的潜江国库580万元被盗案作出一审宣判。原潜江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女出纳樊红因犯挪用公款罪、盗窃罪,被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其情夫刘贵军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两人均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赃款,退还给潜江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8年11月初,被告人樊红为筹集赌资,要求潜江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会计科科长李志刚从会计核算中心基本户内转20万元公款存一个月。去年12月,为了归还挪用的20万元公款,樊红盗开了五张金额共计800万元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并用其中两张支付凭证从潜江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的银行账户中转380万元、200万元至由刘贵军个人账户。樊红和刘贵军采取转账、刷卡消费、购买黄金、取现等方式,陆续将580万元套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