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电费调慢电表
俩窃电老人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俩退休老人为了省电,私自找人调慢了电表,最终被供电人员发现并报警。昨日,中原区法院审结此案。尹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魏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据了解,尹某和魏某是同一个小区居住的好姐妹,二人都已退休。2008年5月的一天,二人见到街头贴的小广告称可以将电表调慢节省电费,二人就与小广告上的电话进行联系,后一名男子找到二人,并对二人家里的电表进行了调动,最后收取二人共450元的费用。今年7月份,供电局工作人员发现了两家的窃电行为。经鉴定,两家的电表铅封被人为破坏,尹某、魏某窃电金额分别为3439元和1469元。供电局工作人员发现后,尹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积极补缴了电费;魏某也于归案后积极补缴电费。
中原区法院审理认为,尹某、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电力,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二人的认罪态度较好,且有悔罪表现,故对其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最后,法官提醒市民注意,不贪小便宜,省钱亦有道。窃电不仅是违法行为,也有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