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省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凡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建设和服务等行业中的企业和单位,均可从20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自行申报河南省省长质量奖。
据悉,申报企业需要有些“硬条件”:依法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并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一年以上,提供近3年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等,同时,申报企业还应获得省、市有关主管部门推荐。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驰名商标和服务品牌企业将可优先推荐申报。
据悉,河南省省长质量奖为年度奖,原则上获奖单位每年度不超过10个。省政府对获奖单位给予100万元的经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