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影)中原区棉纺路读者吕先生反映:几天前他在卖场购买一台42英寸的液晶电视,和销售员磨了大半天嘴,最终优惠500元。第二天,喜出望外的他终于盼来彩电安装师傅,岂料却被告知还要另付300元挂架费用,电话联系销售员被告知这是行规。
记者做了一番市场调查后得知,不仅是彩电,越来越多的家电变成“半成品”,家电安装二次收费现象日趋普遍。比如液晶电视,各品牌都取消原先免费配置的底座和挂架,消费者必须另行购买,一副底座收费200元到500元不等。“新买回家的液晶电视还要再收取二次费用,总觉得心里不舒服。”在采访中,不少有着同吕先生同样“遭遇”的市民坦言,在卖场好不容易优惠来的钱差不多都还回去了。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我国对于家电安装收费问题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只有上海等地有地方性标准规范家电安装收费,这一法律空白亟须弥补。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之前,应多了解这些行业的“潜规则”,避免不必要的纠纷。